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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3月22日 星期一

[圖書篇]圖書續借

☆續借規定

1.一本書只限續借一次,欲續借之圖書必須尚未逾期才可續借。

2.從續借當日算起續借期限為:進學2週,碩專、教師、同仁4週。

◎持校友及學員借書證者可續借,期限為4週;

◎學員、華語、校友短期借書者(有押金)不得續借

☆續借方法

方法1:透過Dynix系統操作協助續借。

1.Dynix系統操作:輸入讀者學號→執行(.L)秀出讀者所有的借閱清單→接著輸入(R)執行續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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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輸入欲續借圖書的行號,例如要借1-3本,可輸入(1,2,3)或(1-3),如果想要全部續借請輸入(A)。

→確定續借輸入(Y),到期日已改→完成!!

方法2:透過i-Pac(校本部圖書館系統)操作:

1.登入校本部圖書館系統後,點一下「我的借閱紀錄」→「借出清單/續借」。

2.在欲續借書籍前打勾" ˇ"→點選續借→到期日已改→完成!!

☆續借失敗的情形

1.讀者有書逾期未還,或圖書滯納金未繳清。

2.此本書已續借過一次,不得再續借,會顯示已超過最大續借數量訊息。

3.此本書已有人預約,不能續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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